市經貿委 市科信局 市環保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全面推行清潔生產行動方案的通知
穗經貿〔2013〕6號
市各有關部門,各區、縣級市經貿、科信、環保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州市全面推行清潔生產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逕與市經貿委聯系。
廣州市經濟貿易委員會 廣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廣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3年5月13日
(聯系人:陳思寧,電話:83123839)
附件:廣州市全面推行清潔生產行動方案.doc
廣州市全面推行清潔生產行動方案
為進一步強化國家中心城市功能,創建循環經濟示范城市,提升企業清潔生產水平,增強我市工商業發展后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工業清潔生產推行“十二五”規劃》、《廣東省清潔生產推行規劃(2010-2020)》和市政府關于全面推行清潔生產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行動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在所有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及重點商貿服務企業推行清潔生產,創新清潔生產推行方式,擴大工作覆蓋面,完善政府服務機制;力爭解決資源環境約束問題,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和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推進新型城市化發展。
(二)具體目標
進一步加大培訓推廣力度,實現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重點商貿企業(共約4000家)清潔生產全覆蓋。至2016年,力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重點商貿企業完成一輪實地評估,全市1200家重點審核企業完成一輪清潔生產審核,通過驗收的企業獲得“廣州市清潔生產(優秀)企業”稱號。共實施4000個以上清潔生產技改項目,形成年節約量250萬噸標準煤節能能力,減少二氧化碳排放600萬噸,削減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別占2010年全市減排量的24.4%和31%。
二、工作任務
(一)組織推進全市規模以上企業清潔生產工作。
召開全市清潔生產工作動員大會,表彰清潔生產企業,發動各區、縣級市、市有關部門和企業全面開展清潔生產工作,并按照全市新型城市化發展考核要求開展考核。各區、縣級市要在市的統一部署下,分級負責,依據本地區實際創新工作方式,加大推進轄區內企業清潔生產工作力度,全市規模以上企業(按附件名單)應全面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環保局,各區、縣級市相關部門)
(二)開展萬人清潔生產認知推廣。
編制培訓教材和宣傳資料,規范培訓內容,組織規模以上企業的管理層參加清潔生產知識培訓(各企業管理層正職必須至少參加一次培訓)。在“十二五”期間,共舉辦200期認知推廣和培訓活動,開展示范企業經驗交流和技術推廣現場會,參與培訓企業約4000多家,參與人員達到1萬人次。(牽頭單位:各區、縣級市經貿部門;配合單位:市經貿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環保局,市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協會)
(三)落實企業清潔生產工作責任制。
各規模以上企業要增強開展清潔生產的主體意識,按全市統一部署開展工作,由區、縣級市經貿部門指導企業成立清潔生產審核小組,由企業主要領導人擔任組長,成員主要包括行政管理人員、設備管理人員、節能環保人員、財務人員、工藝技術人員、一線操作人員等,開展宣傳教育,并制定審核計劃,提交區、縣級市經貿部門備案。做到企業領導重視、周密部署、全員參與、目標可達、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資金到位,確保各類清潔生產方案得到有效落實。(牽頭單位:市經貿委,各區、縣級市相關部門,配合單位:市科信局、市環保局)
(四)開展清潔生產項目實地評估。
制定《廣州市自愿清潔生產實地評估工作指引》,對于暫時不具備條件進行全面審核的企業,組織行業協會、技術服務單位和專家幫助企業開展實地評估工作,推進企業實施單項清潔生產(節能減排)改造項目。企業完成改造項目后,經評估通過的,可按有關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申報節能專項等資金補助。(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各區、縣級市經貿部門,市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協會)
(五)全面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
引導企業全面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制定并實施清潔生產審核方案,在清潔生產技術服務單位或企業內部有資質人員的協助下,按照《清潔生產審核暫行辦法》規定的“清潔生產審核程序”要求,有計劃、有步驟、分階段開展全面的清潔生產審核。包括:尋找替代原料(能源)、采用清潔能源、工藝設備更新改造、資源能源綜合利用等。(牽頭單位:市經貿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環保局,各區、縣級市相關部門)
(六)擴大清潔生產領域。
1.在商業領域推進清潔生產。在商貿、餐飲領域的企業推進清潔生產審核,實現綠色消費、綠色服務和綠色辦公。進行商業評比時,應要求企業完成清潔生產審核,加強對綠色消費方式的引導和宣傳,提倡綠色包裝和包裝材料的重復使用,鼓勵企業從設計開始考慮產品的減量化包裝,使用無毒無害和易于降解的包裝材料。(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環保局,市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協會)
2.在建筑領域推進清潔生產。新建建筑在設計時應滿足建筑節能設計有關標準與規定,提倡節材節地,推進建筑節能。逐步推進住宅工業化生產,改善建筑工地的施工環境,推行節能、節材、節水、節地及保護環境,減少污染的綠色施工。(牽頭單位:市城鄉建委;配合單位:市經貿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環保局,市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協會)
3.在服務行業推進清潔生產。聯合旅游主管等部門共同組織對100家星級酒店、賓館等進行清潔生產審核,采用節能、節水和其他有利于環境保護的技術和設備,減少使用或者不使用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消費品。在進行有關服務業評比時,應同時審查其清潔生產審核的情況。(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旅游局、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環保局,市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協會)
4.在公共交通領域推進清潔生產審核。推進信息建設,積極運用“四新”(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來改進生產,提高交通效率。組織公交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并加大清潔能源工程扶持激勵力度。(牽頭單位:市交委;配合單位:市經貿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環保局,市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協會)
5.在農業生產領域推進清潔生產審核。以我市生態農業較為發達的地區為重點,推廣農業節能、節水、節材技術,推廣測土施肥、農藥減施技術,提高氮、磷等生產要素的利用效率,推進秸稈等農業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實現農產品的優質、無害和農業生產廢物的資源化,形成高效、清潔的農業生產模式,扶持建設10個資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環境清潔優美、經濟效益顯著的農業清潔生產企業。(牽頭單位:市農業局;配合單位:市經貿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環保局,市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協會)
(七)重點行業推進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將含鉛蓄電池業、皮革及其制品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四個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防控行業,以及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電解鋁、造船七個產能過剩主要行業和《重點企業清潔生產行業分類管理名錄》(環發〔2010〕54號)規定的21個重點行業作為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重點,推進300家重點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把清潔生產作為環保審批、環保驗收的重要因素。對于2015年前仍然未完成清潔生產任務的企業,加大力度強制其在1年內完成。(牽頭單位:市環保局;配合單位:各區、縣級市環保部門)
(八)加快推進園區清潔生產。
加快廣州開發區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園區、南沙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增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和花都汽車城省市共建循環經濟產業基地等園區建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工業體系。支持和鼓勵園區內企業的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園區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率超90%,使之成為全省開展清潔生產的示范園區。將清潔生產作為促進我市工業園區及產業基地建設、調整和發展的重要內容,并將推進清潔生產的成效納入園區認定、調整和撤并的范圍。(牽頭單位:市經貿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環保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九)完善企業清潔生產驗收工作。
對實施清潔生產項目取得績效并通過評估的企業授予“廣州市參與清潔生產行動證書”;1年后再繼續深化清潔生產工作并通過審核驗收的,授予“廣州市清潔生產(優秀)企業”稱號。驗收工作按照分級管理規定(另行制定),屬于市級監管的企業向市經貿委提出申請組織驗收,屬于區、縣級市監管的企業向所在區、縣級市經貿部門提出申請組織驗收;現場驗收會的會務工作由市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協會協助開展,專家在市清潔生產專家庫內隨機抽取,嚴格按照驗收標準執行評審工作。(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環保局,各區、縣級市政府相關部門,市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協會)
(十)推進企業持續開展清潔生產審核。
一是推進持續審核。企業通過清潔生產審核驗收后,應制定并實施持續清潔生產方案,在有效期2年屆滿前30日內向市經貿委提出換證申請。由企業自行編寫或委托有資質的技術服務單位編寫并提交新一輪的清潔生產審核報告;專家評審后經批準重新核發“廣州市清潔生產(優秀)企業”稱號。二是嚴格實施懲處退出機制。若出現污染物超標排放、能耗水耗等指標嚴重超標等情況,須進行整改,待符合相關要求后,方可恢復“廣州市清潔生產(優秀)企業”稱號,并予以公告。(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環保局,市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協會)
(十一)推進穗港及廣佛清潔生產合作工程。
大力推廣“粵港清潔生產伙伴計劃”,擴大穗港清潔生產合作領域,推動我市港資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并達到國家清潔生產審核要求,積極借鑒香港低碳企業認定做法,協助企業開展低碳制造認證,加強廣佛在清潔生產方面的合作及信息共享,改善珠三角空氣和水環境質量。(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環保局,市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協會)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全市清潔生產工作組。
建立市清潔生產工作組,對全市清潔生產工作進行統一部署、協調推進,明確目標責任,健全工作機制,推動市有關部門和各區、縣級市落實工作分工。市有關部門和各區、縣級市經貿部門要結合清潔生產任務要求、地區行業特點,制定推進清潔生產行動的工作方案和清潔生產審核年度計劃,于每年3月前提交至市清潔生產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市經貿委)。工作組辦公室每年對各區、縣級市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評估。(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環保局、市城鄉建委、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市財政局、市交委、市農業局、市旅游局、市金融辦)
(二)加大扶持清潔生產技改項目力度。
市經貿部門負責組織清潔生產、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技術改造項目實施,對獲得“廣州市清潔生產(優秀)企業”和獲得“廣州市參與清潔生產行動證書”的企業按規定予以獎勵,并在相關媒體上予以公布。在申請各專項資金時,將作為競爭性分配的優先參考或基礎性評分因素,并保障電力能源資源供應。完善擔保機制,促進金融機構對清潔生產項目,特別是中小企業清潔生產項目的支持。根據年度目標的完成結果,對在清潔生產審核和推廣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及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揚。總結推廣先進企業清潔生產的典型經驗,在清潔生產網站以及其他宣傳媒體上進行宣傳報道。
市科信部門負責組織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研究開發和推廣應用;積極推進循環經濟相關技術研發成果的產業化;積極指導升級擴容廣州清潔生產網;組織科普活動,廣泛宣傳節電、節水、節地、節材等科學知識。
市環保部門繼續抓好本部門“清潔生產項目補助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配合推進循環經濟試點示范,利用專項資金支持循環經濟清潔生產項目。
市質監部門協助市經貿委制定重點行業的清潔生產標準給予支持,對有關地方技術規范項目予以優先立項。
市財政局保障清潔生產促進工作的資金投入,用于支持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工程實施清潔生產及其技術推廣工作。
各區、縣級市相關部門應當統籌地方財政安排清潔生產工作的資金,有條件的設立清潔生產專項資金,對通過審核驗收的企業可由所在地區、縣級市參照市的做法給予配套的財政獎勵和補助。建立地方性清潔生產激勵和懲處機制,采取適合本區域特點的方式,積極推動本區域優勢行業和企業實施清潔生產。
(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各區、縣級市相關部門)
(三)推進銀企合作,拓寬融資渠道。
結合清潔生產項目實施的要求,通過政府搭臺,建立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創新)項目庫,加強企業和金融部門的對接,為企業推進、實施清潔生產提供資金來源。(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經貿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環保局、市財政局)
(四)扶持清潔生產服務體系。
扶持我市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協會,制定清潔生產指標體系、規劃、規范,為企業清潔生產審核、技術開發與推廣、信息咨詢、宣傳培訓等提供服務,支持鼓勵“清潔生產優秀企業”開展“一幫一”活動。組織市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協會承擔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任務:完善市清潔生產專家庫,組織企業進行審核驗收,協助政府主管部門按季度定期評定技術服務單位的工作績效,加強行業自律,促使服務機構更好地引導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工作。(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環保局,市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協會)
公開招選一批技術服務機構,承擔引導企業完成清潔生產現場評估和審核的工作任務,對完成任務的技術服務單位給予一定的工作經費補助。逐步建立起一支行業覆蓋面廣、專業技術扎實的清潔生產技術咨詢服務隊伍,規范咨詢市場,提高業務技術素質,為企業清潔生產審核提供優質服務。(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環保局、市財政局)
(五)建立清潔生產信息服務平臺。
升級擴容廣州清潔生產網,創建集清潔生產、節能降耗、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領域的綜合性信息化平臺。實現參與清潔生產工作的企業全部網上注冊,利用信息化手段引導企業按照審核程序要求完成清潔生產審核;各區、縣級市實施網上管理,實現各區、縣級市對所屬企業清潔生產工作網絡化指導;建立企業固體廢物信息共享系統,搭建循環利用產業鏈,促進廢物資源綜合利用;完善廣州市清潔生產企業及技術服務單位信息數據庫、清潔生產專家庫、清潔生產和節能技術項目庫、節能降耗數據庫。(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環保局,市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協會)
(六)嚴格環保執法。
加大環保監督執法力度,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對不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或者在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中弄虛作假的,或者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不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審核結果的,依法查處。(牽頭單位:市環保局;配合單位:市經貿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關于印發《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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